关于组织开展生态设计示范
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为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4〕308号),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为做好我区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选择钢铁、有色、石化、建材、机械、电子电器、汽车、纺织等8个行业进行生态设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二、申报组织
由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负责组织本地区工业企业的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参照《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编制创建方案,填写《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申报书》(见附件)。创建方案要提出创建生态设计示范企业的目标,明确落实目标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按照《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组织遴选并推荐示范企业,根据要求每个行业限推荐1家企业,提出推荐初审意见,连同正式报送文件、企业实施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于2014年8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经信委环资处。经自治区经信委会同有关行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审核后上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加纳
联系电话:0991-4523691
电子邮箱:jmwhzc@126.com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