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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推进伊犁州直新型工业化建设
2015-04-08 13:42:59   来源:   评论:0 点击: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推进伊犁州直新型工业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重要意义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新时期落实“三遵循三发展”(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的重要前提,是科学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理念导向。目前,伊犁州直仍然处于工业化发展的初级阶段,经济总量偏小,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单一,“重工业不重、轻工业太轻”,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三次产业结构:一产比重过高、二产比重过低,经济发展质量和节奏存在差距;工业经济结构:烟草、电力热力生产、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3.8%;“重工业不重、轻工业太轻”。县域经济比重:伊宁市以三产为主,奎屯市、新源县、尼勒克县以二产为主,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以一产为主)。加之近年来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管理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节能减排考核等约束性指标更加严格,产业发展的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环境保护、劳动力保障等要素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这些都对伊犁州直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过去以资源导向型产业和粗放式增长等为重点的方式必然受到限制,旧的发展模式已经不可维持。在全国、全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伊犁州直经济发展必然也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同全国、全疆一样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仍然是解决伊犁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和关键。保持经济的合理增长,是发展的需要、改善民生的需要、维护稳定的需要。自治区明确提出伊犁的发展定位是:打造天山北坡西部经济强区、中心城市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伊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特殊重要区域和“两个可持续”示范区(生态环境可持续、资源开发可持续),必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盯总目标(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紧握总钥匙(加快发展)、紧扣民生事、紧抓责任制,切实把握好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找准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平衡点,继续发挥新型工业化在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并增、改善民生和凝聚人心共赢。新型工业化作为实现富民强州的“牛鼻子”、拉动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解决就业问题的主战场,必须在“稳增长”中发挥稳的基础作用、增的推进态势、长的富裕能力,通过优化结构增活力、转变方式提质效,真正实现伊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中央对新疆工作的定位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抢抓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历史机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以就业为导向,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增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供配套支撑,努力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特色产业体系,通过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进而带动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服务业协同发展,切实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
主要目标是:2015年州直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81.98亿元以上,增长12.5%;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260亿元以上;引进和培育“月亮”企业7家,“星珠”企业265家以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30亿元以上;国家级工业园区新引进投资亿元以上的产能项目不少于5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新引进不少于3个;产业发展新增就业人数2万人以上。力争2-3年内,州直工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比重提高5-10个百分点,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产业惠民效益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重民生、重预期原则。正确把握“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基本要义和发展预期,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把工业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增长级,解决就业的主战场,做到稳增长求进、调结构求优、转方式求实。
----重创新、重质量原则。突出创新驱动,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尽快实现经济从规模速度型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从传统的粗放式增长转向新的集约式增长点。
----重生态、重效益原则。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州”,按照“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要求布局产业,做到保护重于开发、先于开发,实现发展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提升。
----重规划、重市场原则。坚持规划引领和市场导向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结构,梳理明晰规范的产业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县市之间的优势互补,促进区域统筹发展,形成发展合力。
四、产业发展方向
(一)产业定位。根据伊犁州直所处的工业化发展阶段以及产业基础、环境容量、市场需求、劳动力状况、资源能源保障等特点,科学确定伊犁州直产业发展定位,梳理清晰规范的产业体系,严格按照《州直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和环保准入标准引进、培育产业,努力构建多极支撑、多元发展的特色产业体系。
1、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把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增加就业、调整结构、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重点,依托伊犁的区位、资源、环境、文化等综合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切实加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带动就业的能力。力争2015年州直劳动密集型产业新增销售收入16亿元,新增和带动就业1.3万人以上。
——纺织业:充分发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市的商贸物流集散、原料供需保障、进出口加工贸易等引领聚散作用,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工业园、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清水河园区、伊宁园区)建设为重点,以市场为依托,积极争取和落实进口棉配额,重点发展差别化、特色化的棉纺、毛纺、混合纺、轻纺、家纺等纺织产业链,努力建设面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市场的纺织品出口加工基地。2015年初步形成50万绽棉纺加工能力,新增就业3000个;力争2-3年形成以奎屯纺织工业园为重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伊宁园区等为配套的精细纺织加工及后续配套延伸产业链。
——服装制造业:充分发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前店”、一区四园和其他园区“后厂”的产业联动作用,主动承接区内外产业转移,着力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服装服饰、针织鞋帽、刺绣编织、民族特需品等服装加工制造业。进一步加快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民生工业示范基地、民生坊、就业工场等公共平台建设,加大政策引导和专项扶持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创业培育新模式,全面提升服装制造业的产品设计、制作工艺、市场营销、技能培训、原料供应等产业配套协作水平,努力打造原料-设计-生产-销售纺织服装全产业链。力争2-3年内培育5-1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装龙头企业、20家织袜企业、10家家纺企业,新增5家就业千人以上的示范企业。
——特色轻工业:围绕伊犁旅游产业发展和特色资源开发,加快发展具有伊犁特色的轻工产品、民族特需商品、工艺美术品、传统手工制品、特色旅游商品等,采取特殊扶持政策,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稳定就业百人以上的特色家具、器具、刺绣、地毯、印刷包装等特色轻工示范企业;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加大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重点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大、市场前景好的薰衣草、香料制造、药材加工、特色轻工等龙头企业。
2、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突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不断提高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州直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力争2-3年创建3个以上自治区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2家自治区级战新重点骨干培育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20亿元以上,新增就业6000人。
——生物产业:根据川宁药业、苏源生物、安琪酵母等已有产业规模和要素保障能力,科学推进玉米-抗生素原料药-成品药、活性酵母、结合性雌激素等全流程生物产业发展,切实提高伊犁生物医药产业化发展水平。今后不再引进新的发酵工艺产业项目,重点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和后端产业引进与延伸,力争2-3年内初步形成玉米-淀粉-抗生素中间体-原料药--成品药,制糖废渣-酵母-抽提物-生物饲料等全产业链配套和终端产品本地化生产,切实提高生物产业集约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装备制造业:依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外向型出口优势和重点产业项目配套,以引进出口型组装加工业和机械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积极培育五金加工、家电组装、电气设备、电子信息产品加工组装和矿山机械、农业机械、煤化工装置装备、工程机械组装加工等产业,进一步提升优势产业延伸与配套服务水平,进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力争2-3年培育一批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带动就业3000人。
——电子信息产业:围绕欧亚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和天山云计划,以霍尔果斯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市、奎屯市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和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重点,积极承担区内外数据中心和异地载备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面向疆内和中亚、西亚市场的电子通讯、信息技术、软件开发、网络服务、系统集成等应用型电子信息产业;充分发挥口岸和物流保税中心支持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通道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拓展新兴市场,支持企业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积极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应用,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加快农畜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具备优势的“龙头”企业,集中资源加以扶持,支持传统中小企业做精做专,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集团的配套协作。
——农畜产品加工业:抓住国家加大农牧区扶贫投入的机遇,加快改造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产业,挖掘产业内部就业潜力,全力打造新疆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民族特色食品生产中心。在项目选择上,重点发展粮油、果蔬、牛羊肉、乳制品、蜂产业、马产业、特色食品加工业、仓储保鲜业和物流运销产业,加快培育和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辐射带动能力强、配套协作效益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方向上,以市场为导向,既坚持大规模、高科技、外向型,又允许多层次经营,由小到大,由少到多,滚动发展。在组织形式上,提倡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并存,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规模化经营,鼓励经营大户兴办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企业或经济组织,鼓励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到农村建基地,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配套服务。在品牌推广上,打响伊犁农产品绿色、有机、安全的“金字招牌”,大力支持伊犁薰衣草、黑蜂产品、果品、粮油、农畜产品等特色优势产品创国家驰名商标,积极引导、整合、提升、宣传一批农产品主打品牌,提升伊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力争3年内整合和培育7家以上具有行业引领示范作用的肉制品精深加工、蜂产品精深加工、果蔬加工等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加工龙头示范企业。
——新型建材产业:根据资源优势、市场潜力和集约化发展要求,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东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快发展技术含量高、综合效益好的绿色节能建材、中高档建筑陶瓷、建材加工制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以及环保建材产品,推动新型建材产业高效、集约、多元、绿色发展。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各项政策,加快改造提升水泥、红砖、商砼等传统建材产业,今后不再新增单一的钢铁、水泥、陶瓷、建材等过剩产能,重点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精深加工产业链,努力打造自治区重要的新型建材和陶瓷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把伊犁州直建材工业建设成产业结构合理,经济效益良好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基础性建材产品满足本州市场需要,优质、中高档建材产品辐射全疆及中亚国家。
4、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服务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快设计研发、融资租赁、第三方物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各类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鼓励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依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积极构建面向中亚、西亚、欧洲市场的商贸商务集聚区和物流中心,加快建设服装、家纺、家居、电子、建材等外向型专业交易市场,实现重点产业发展与生产性服务业延伸、扩大就业范围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5、科学推进能源资源类产业。严格遵循“两个可持续”和“两条铁律”发展要求,科学有序推进采掘业、煤电能源、煤化工、金属冶炼加工等能源资源类产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资源环境支撑和市场需求等,充分论证、科学布局、慎重推进。除已规划的国家级产业示范项目和技术成熟、效益显著、要素匹配、环保过关的“路条”项目外,原则不再布局新的能源类产业项目,重点在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带动、技术创新与产业示范应用、能源资源清洁利用和高水平转化、更多惠及当地上实现新突破。
(二)产业布局。根据各县市的发展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承载能力、劳动力状况等,结合区位、政策、交通、人文等条件,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科学构建布局合理、体系健全、各具特色、相互关联的区域产业发展促就业新格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按照“国发33号”文件确定的战略定位、产业布局以及国家批准的总体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好霍尔果斯市和口岸、特区等特殊优势,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和区域资源整合利用,重点发展中高端进出口加工、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商贸物流及旅游文化产业等。其中:霍尔果斯市重点建设好现代化边境城市、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配套产业园,突出城市规划建设和合作中心“前店前沿”的引领集散作用,建设全国性的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和自由贸易先行区;霍尔果斯配套园区重点围绕先进制造、组装加工、机电产品生产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外向型经济、关联性产业和总部经济,禁止投资强度低、附加值低、能耗物耗排放高的产业项目入驻。伊宁配套产业园重点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优势资源转化加工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纺织服装、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进出口加工、商贸物流和生产性服务业等;禁止高能耗、高排放类项目入驻。清水河配套产业园重点建设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装、新型建材和出口组装加工基地;禁止高能耗、高排放类企业入驻。兵团分区切实加强与开发区规划衔接、产业配套、资源互补和融合发展。
都拉塔口岸要积极借助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加强与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及周边县镇的融合发展,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打造公路货物联运、转关过境、货物集散、商贸物流、边境旅游的重要通道。
伊宁市以霍尔果斯伊宁配套产业园、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为带动,突出科技研发、产业孵化、产城融合、就业培训、服务配套等区域中心城市功能,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高新技术、信息产业、出口加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除现有煤化工项目外,不再引进和布局新的能源化工项目。
奎屯市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带动,以石化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业为核心,重点发展石油石化及下游延伸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纺织、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全力打造千亿元产值的工业园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区域商贸服务中心。禁止高排放类项目入驻。
霍城县充分发挥地缘、资源和霍尔果斯配套区优势,重点发展以出口加工为主的服装制造、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和出口组装加工等产业。禁止高能耗、高排放类项目入驻。
伊宁县重点发展以畜禽养殖为重点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以金、硅为主的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和服装制造业,适度发展新型建材(陶瓷)产业和煤电煤化工及后续深加工产业。
察布查尔县重点发展煤化工、机械装备制造及下游配套延伸产业等,依托伊南工业园区打造煤化工产业聚焦区。
新源县重点发展钢铁制品深加工、工程机械与装备制造、以油、肉为主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及后续配套延伸产业等。
尼勒克县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特色民族手工业等,根据产业配套适度发展优势资源加工利用及循环产业。
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依托特色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重点发展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有机食品加工、民族服装服饰和特色旅游纪念品产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并按照全产业链发展方向进一步延伸和拉长特色优势产业链条。
五、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培育壮大产业稳增长。产业发展是支撑伊犁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稳增长的主力军。充分发挥存量企业和在建项目的支撑作用,紧盯企业项目投资、建设、生产、销售、原料、用工等各环节,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具体服务措施,深挖企业发展潜力,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加大本地企业间供需对接,确保各类企业充分释放产能。要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轻工产业、加大产业惠民等方面狠下功夫,加快培育一批“小巨人”,推动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要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对接协商,全力做好油气原料供应协调保障,促进地方石化企业稳定生产;全面摸清钢铁、水泥行业家底,制定对策措施,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常态化,推进过剩产能项目和钢铁产品“走出去”;积极推行企业直购电、低电价试点示范,保持各类发供电企业稳定生产。
(二)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稳增长的关键是稳投资,稳投资的关键是产业项目。必须抓住扩大有效投资这一关键,广辟投资路径和渠道,全面释放社会投资潜力,通过投资增强发展后劲、引导结构调整。重点加大产业项目引进培育,根据产业定位和布局积极承接区内外产业转移,突出实体经济,抓实环保型、民生类、短平快项目建设,更加注重产业项目投资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在“稳存量、提增量,抓短线、促长线”上下功夫,吸引更多市场前景好、发展后劲足、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和项目落地,努力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发展格局。继续深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简化、整合各类前置审批,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效解决企业办事难、融资难、用工难等难题,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发挥好投资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2015年完成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260亿元以上,完成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160亿元以上。
(三)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实施“日月星珠”企业成长工程,加快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培育“日、月”大块头企业顶天立地,加快形成“星、珠”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2015年州直引进和培育“月亮”企业7家,“星珠”企业265家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股权交易融资做强。
坚持资源开发更多惠及当地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伊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根据产业发展特点和政策导向,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发展理念,推广放大伊宁县“短平快”项目改革试点经验,重点加快推进中石化油气开发与当地企业合资合作、电力供应体制改革与低电价示范区建设、土地资源入股合作开发等方面进行创新尝试,建立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联营合作发展机制。争取奎屯市在参与周边油气区块合资合作、加大进口原油配置,伊宁市、伊宁县在土地资源参股合作开发,生态县市在旅游资源合作开发与运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州县两级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咨询、融资担保、市场开拓、创业辅导、人员培训等共性服务创新和专业化分工协作,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建立健全银企定期会商对接制度,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对中小微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开辟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授信特点的授信审批、风险管理、激励机制和内控制度,加大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对企业上市融资的协调服务,指导具备一定条件和规模的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
大力实施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整合人社、经信、教育、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根据州直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每年培训1万名以上合格的产业工人和各类人才,特别要注重少数民族经营管理人才、民族刺绣及服装服饰设计人才、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依托各级职业高中和技术院校,积极开展纺织服装服饰、手工艺制作、旅游产品开发、机电机床等紧缺实用技能培训和少数民族劳动力免费培训,切实提高州直适龄富余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灵活就业能力。按照“管用、够用”的原则,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师资力量建设,进一步提高劳动力技能培训补助标准。
(四)加快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按照“突出重点、优化布局、完善功能、错位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四园”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支点;加快推进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发展,积极对接自治区油气原料供应协调保障机制,力争石化企业稳定生产,加快延伸和拉长石油石化下游产业链,打造千亿元产值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科学推进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清水河经济开发区、伊东工业园、新源工业园等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园区标准化建设和关联产业配套延伸,提高工业经济贡献比重。切实加快4个自治区级民生工业示范基地、8个中小微企业创业园规划建设,因地置宜建设一批产城融合、嵌入式的产业集聚区、民生坊和标准化厂房,方便各族群众就近就业创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潜力,逐步整合资源导向型园区与产业协同发展;严格控制建设水平低、布局不合理、优势不明显的园区发展。
采取高投入、快建设、超常规的手段,切实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完善园区服务功能,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按产业定位和规划布局引进产业项目。重点加快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四园)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河经济开发区、伊东工业园、新源工业园建设标准和产业承载能力,提高园区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率和吸纳就业能力,为企业入驻、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服务环境。2015年争取自治区园区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上,园区基础设施投资30亿元。
切实加快对口援疆合作园区建设,把吸纳当地群众就业作为检验产业援疆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全力推进对口援助地纺织、轻工、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受援地转移。国家级工业园区每年引进并落地投资亿元以上的产能项目不少于5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不少于3个,努力将工业园区打造成为产业援疆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合作共建园区,根据州直产业布局、各园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定位,科学引导优质资源、优势项目、优秀企业向重点园区集中,促进园区产业集聚发展。
(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各类存量企业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稳增长的主力军。面对新常态,要进一步摸清发展底数,夯实经济运行基础工作;加大服务力度,全力做好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经济运行分析监测水平,确保完成工业经济预期目标。一是健全工业经济管理基础工作,完善法人企业基础台账、“日月星珠”企业台账、工业经济支撑体系台账、新型工业化历程台账、重大项目建设跟踪台账等;二是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好工业经济增长点的梳理和分析,细化目标,狠抓落实,将年度目标细化到每个存量企业和具备投产条件的项目,强化服务,推动存量做优、增量做大;三是抓好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跟踪服务,定期召开生产要素对接会、银企对接会、产销衔接会等,积极帮助企业破解在融资、用工、运输、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难题,督促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四是紧紧围绕新常态下州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州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季度综合分析、重点监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月度分析、工业经济专题调研分析等,提升经济运行分析监测水平。
(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按照“服务伊犁、服务新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要求,举全州之力打响霍尔果斯品牌,加快构建以“特区”为龙头,以伊宁市、奎屯市为两翼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努力形成“大通道、大通关、大产业、大物流”、以贸促工、工贸联动的发展格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要重点围绕霍尔果斯市规划建设,统筹推进“一园四区”规划定位和产业协同发展,努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落实、基础建设、产业聚集和科学运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重点加快合作中心核心区、南部联检区、铁路口岸、物流集散区、组装配套加工区、生活服务配套区规划建设,尽快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综合服务配套功能;强化与周边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沟通磋商,加强与国内外重要港口、口岸务实合作,积极争取已开通、拟开通的中欧国际货运班列经停霍尔果斯;实现中哈铁路客货联运和便捷通关,推进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三家一杆”验放模式和“多点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切实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构筑大通道、实现大通关。
大力实施外贸企业孵化成长工程,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营销能力、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大型外贸企业,力争到2015年有业绩的企业达到400家以上。加快发展面向国内外市场的进口资源加工、出口产品组装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纺织等产业,尽快建成一批进出口加工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提高地产品出口份额。积极推动成套设备、关键零部件和优质农产品、能源矿产品等重要资源进口。推进新疆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霍尔果斯的产业培育和发展,依托新疆推进亚欧信息高速公路和国内传输通道建设,加速发展多语种软件、信息服务业及跨境电子商务。
(七)加大产业援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产业援疆政策优势,以江苏省和其他援助省市为重点,健全产业援疆合作交流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人员交流交往、产业政策对接、资源信息共享、产业合作推进、综合协调服务,全面放大产业援疆合作效应。
切实加大江苏-伊犁产业援疆合作,加紧编制《苏伊产业援疆专项规划(2015-2020年)》,设立产业援疆专项资金和重点产业项目引导经费,围绕扩大就业,依托江苏省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和对口援助便利,优先选择非资源性、具有疆内和中亚市场潜力、适合东联西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合作项目,重点引进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日用化工、家电、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食品、机电设备等产业项目落户伊犁,广泛吸收当地劳动力就业。
抓住用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特殊政策优势,积极推进苏伊两地工业园区结对合作共建,加快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和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园区共建加快苏伊产业合理转移、园区资源互补共享,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产业集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合作园区。建立健全多方信息交流对接机制,加强内地信贷资本与产业援疆项目直接对接,支持内地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伊犁项目融资建设,更好地推进援疆项目工作。
(八)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按照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要求,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产学研联合,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提升装备水平,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应用,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对延伸产业链、发展上下游配套产品的产业化项目,优先纳入工业经济基础数据库,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加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将技术改造贯穿研发、生产、营销各个环节,激发企业整体创新活力,实现更高质量、更高层次的转型升级,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突出抓好电力、石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和化解过剩产能,引进先进实用新技术,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实施重点节能项目,加快淘汰钢铁、水泥和墙材等落后产能,2015年淘汰水泥10万吨、炼铁15万吨。
(九)加大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力度。坚决落实“两条铁律”、“三高一强”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新上项目必须严格落实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前期工作,环保不达标企业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强化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注重发展高质量、高起点、高环保的强势产业;积极督促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要求,抑制能源消费增长。增强企业节能减排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台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设备准确有效。继续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及产品。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环保突发事故处置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十)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制定和出台地方跟进政策措施,全力推进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促使资源跨区域流动,使优势资源向优势项目、优势企业集中。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投资、产权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税收、财政、金融、社保、服务等各项政策服务体系,促进民生工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快速成长。通过规费减免、企业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工业用地开发成本补贴、低电价或电价补贴、兴建标准厂房等扶持措施,优先支持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大的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切实做好与国家和自治区总体规划的衔接匹配,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以及各行业、各专业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使规划“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十一)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工业化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州财政继续安排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民生工业、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建设等贷款贴息、专项补助、以奖代补,并根据发展实际逐年增加。各县市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加大对新型工业化建设和产业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用于工业经济发展的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申报主体,必须符合州直产业定位和企业成长工程专项规划,并纳入州直工业经济基础数据库和企业项目台账,按照优势优先原则,确保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优先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倾斜支持。
(十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推送,依法减轻企业负担。定期开展企业减负专项治理行动,除国家、自治区明文规定以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企业分配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工作任务或额外条件,严禁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和重点企业检查登记卡制度,严格规范各类执法行为;除特殊情况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例行检查、抽查等应尽量避免重复,可以合并或联合的检查要合并进行。进一步增强县市主体意识,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全力推动各类要素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倾斜配置。
(十三)创优投资发展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实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规范政府职能和行政行为,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全州上下牢固树立“向企业学习,为企业服务,与企业同行”的理念,主动为企业服务,热情帮企业排忧解难,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要少说不行的理由、多想解决的办法,切实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各类企业来伊犁投资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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