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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伊犁州直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倡议书
2015-04-08 13:43:21   来源:   评论:0 点击:10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共同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强县市、企业间合作,切实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树立伊犁企业“科学发展、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我们一致响应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更好更快发展的号召,向伊犁州直各类企业发出倡议,并向社会公众承诺:

一、做政治立场坚定企业

坚决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着眼点和着力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大伊犁项目投资建设,自觉参与和全力支持伊犁州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区内外企业向伊犁转移;坚持就业第一、环保优先,自觉吸纳当地劳动力就近就业,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更加重视贴近百姓,更加重视惠及当地,更加重视保护环境,更加重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参与式、包容性、融合式发展。

二、做维护稳定坚强企业

积极发挥企业优势,切实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的宣传教育,从我做起,从企业做起,认真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全民参与、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坚决处置各类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号召全体员工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反对暴力恐怖、反对宗教极端势力,争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企业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履行好、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使命和责任。

三、做民族团结友好企业

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石。各类企业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号召企业全体员工和生产经营参与者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人人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与各民族同胞接触交往中,尊重兄弟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坚决抑制和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和势力,在企业内外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四、做吸纳就业光荣企业

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坚持以增加就业为重点,积极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尽可能多地吸纳少数民族员工就业,保障各族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积极为员工提供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关爱员工发展需求,尽企业所能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不随意辞退员工,尤其是少数民族员工,把企业建成培养使用当地劳动者和产业发展促就业的重要平台。

五、做惠及当地民生企业

在追求企业利润的同时,努力做到发展更多惠及当地:

——优先选购本土企业产品。为了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全社会都要加强沟通合作,抱团取暖、共克时艰,各类企业在工程投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所需的各类原料物料用品等,在“同质同价、公平竞争”的条件下,都应优先选用和采购伊犁本地企业生产的钢材、水泥、新型墙材、装饰用材、原料辅料、劳保工装、火工用品、节能照明、特色农副产品、轻工制品和职工福利用品等,确保本地企业产能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充分释放、合作共赢(伊犁州直优秀企业产品推荐名录将随后分批发布)。

——加强与本地中小企业合作。坚持产业发展与地方合作相结合,各类企业的经营性需求(上下游产业配套、规划设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包装印刷、物流运输、咨询服务、后勤保障等)也应优先在本地范围内选择合作方,并充分利用企业信息渠道和客户资源,积极帮助和引导本地关联企业培育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和衍生项目,实现产业合作、共赢发展。

——科学利用特色优势资源。按照“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要求,提高资源在当地加工转化、精细化深加工的比例,让伊犁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更多受益,特别是资源利用型企业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要更多惠及当地、更加注重环保,更好地促进当地群众就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定位,积极创新企业发展模式,大中型企业要优先支持地方政府、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股合作、共同发展,各类中小微企业要勇于创新、突出重点,实现差别化发展,共同推进区域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创新发展、共赢发展。

六、做遵纪守法诚信企业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坚持守法经营、质量为先、诚实守信、照章纳税、公平竞争。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科学高效的决策制度、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诚信经营的信用制度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坚持依法依章开展各项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争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模范企业。

七、做节能环保绿色企业

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坚持环保优先、技术进步、节能降耗、科学发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和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做到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适应、与技术创新相适应,与社会公众关注相适应,切实减少企业生产经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坚决保护好伊犁优美的生态环境。

八、做服务社会责任企业

牢固树立“企业公民”意识,在合理追求企业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和生态环境的利益最大化。发挥好企业参与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发展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支持伊犁州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自觉参与赈灾救急、扶危济困、安老助孤、结对助学,勇于为环保、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力所能及的智力、物力、财力支持,充分发挥和体现企业发展的社会价值。

我们郑重做出以上八项倡议和承诺,并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我们也真诚希望全社会各类经济组织,积极响应上述倡议,主动承担和履行好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开创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美好明天!

 

 

倡议发起人名单

 

伊犁电力有限公司,新疆伊能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投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首钢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西部黄金伊犁冶炼有限公司,伊犁天山水泥有限公司,伊犁南岗投资公司,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伊犁天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伊力特实业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兴边商贸有限公司,新疆竞天投资有限公司,伊犁坤漠服装有限公司,

伊宁市人民政府,奎屯市人民政府,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霍城县人民政府,伊宁县人民政府,新源县人民政府,尼勒克县人民政府,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巩留县人民政府,特克斯县人民政府,昭苏县人民政府

伊犁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科技局,招商局,金融办,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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