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信息报送的函》要求,为做好我区产能过剩行业置换指标交易工作,现需进一步摸清我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需求和出让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按照产能指标出让和需求报送样式(详见附件)认真填写有关情况;
二、上报的出让产能指标需经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上网公示确认。
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反馈我委原材料工业处。
联系人:自治区经信委 原材料工业处 赵志宇
联系电话:0991-4518103
电子邮箱:jxwyclgyc@163.com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部分产能严重过
剩行业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信息报送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