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金山金矿宽沟矿区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2019年2月,受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伊宁县金山金矿宽沟矿区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伊宁县金山金矿宽沟矿区采矿工程;
2、建设地点:伊宁县西北,北天山西段,科古琴山南麓;
3、建设概要:金山金矿采矿范围内建设宽沟采区,矿区生产规模为100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5.96年。工程总投10695.7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999266321
(三)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135792160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电子邮件:1106411632@qq.com
信函邮寄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伊吉公路36号
收件人:杨工
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