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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不服判决称已向最高院上诉 腾讯不予回应
2013-04-23 11:24:52   来源:   评论:0 点击:10

对于奇虎360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近日,360方面表示不服广东省高院的一审判决,已于2013年4月1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发回重审。

  一审败诉

  据悉,3月28日,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一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奇虎360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79万元由360方面承担。广东省高院判决认定,即时通讯与微博等构成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这是一个全球性市场,充分竞争,腾讯不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也不存在滥用问题。

  事实上,这一诉讼的源头要追溯到2010年的“3Q大战”。2010年9月,奇虎推出360“隐私保护器”,监控腾讯QQ是否侵犯用户隐私。2010年11月,腾讯向QQ用户发表公开信,要求用户在QQ软件和360软件之间只能二选一,此举导致两家公司矛盾公开化。

  要求改判

  此次,360的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支持奇虎360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同时,判令本案诉讼费均由腾讯公司承担。

  奇虎360认为,一审判决对相关商品市场、地域市场和时间市场的界定均存在错误,并且一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属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此外,一审法院认定腾讯公司没有实施搭售行为,也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均损害了360的合法权益。360公司因此提起上诉。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将是终审裁判。

  昨天,对于奇虎360的上诉,腾讯方面表示不予回应。

  ■3Q诉讼战进程表

  □第一场

  (2010年10月)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

  诉讼请求:360停止开发“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赔偿400万元,并连续3个月道歉。

  诉讼结果:360败诉。2011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奇虎360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其在连续30天内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同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第二场

  (2012年4月)360诉腾讯滥用QQ市场支配地位

  诉讼请求:腾讯立即停止滥用市场地位,停止实施QQ软件用户不得与原告交易并捆绑搭售安全产品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并公开道歉。

  诉讼结果:360败诉。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驳回奇虎360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79.68万元全部诉讼费用。

  □第三场

  (2012年4月)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

  诉讼请求:360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并公开道歉。

  诉讼结果:2012年9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公开审理,至今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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