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参加自治区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企业名单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4]78号)精神,自治区确定2015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20亿千瓦时,各地交易总量原则上按通知执行,未完成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的地区,剩余电量按南北疆调整到其它地区。现按有关规定公示2015年自治区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附件:2015年自治区第一批参加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企业名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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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