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
为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德两国政府2009年12月签署的《关于继续开展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合作备忘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在德国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第11-13期(英文授课)、14期(中文授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 跨文化管理——如何与德国人做生意;
(二)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
(三) 寻找欧洲市场商业机会、如何进行商业谈判等。
二、 培训形式
该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小组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主要进行企业管理理论与案例培训,小组实践主要进行德国企业、机构商务交流考察和合作实践。
三、 学员要求
学员所在企业所属行业为:机械、电子、汽车配件、家电制造、食品加工、医药、建筑、纺织、零售等行业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不包括农业、金融和保险、会计、律师等咨询业。学员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企业高级管理者,中文授课班要求学员必须为企业“一把手”;
(二) 思想品德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三)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 熟练掌握英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中文授课班对外语水平不做要求);
(五)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0-50岁。
四、 培训时间
2013年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中德合作项目将组织第11-14期培训班。第11-12期、第13-14期将分别于7月和9月在德国进行,境外培训时间为四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集中进行出国前预培训及归国总结。
五、 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出国费用按中德两国政府部门合作协议执行,其中国外培训、陪同、食宿、交通、公杂、保险以及学员签证等费用由德方全额资助;国际旅费、境内预培训及学友会会员服务费(每年1000元,共5年,自愿缴纳)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元),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筹。
六、 报名事宜
(一) 第11-12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日;第13-14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二) 参加培训人员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地方中小企业政府部门或服务机构统一上报,中德培训项目评选委员会评审,在预培训后由部内相关司局审定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三) 请各单位积极开展学员选派工作,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邮箱training@sme.gov.cn:
1.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员报名简表》(见附件1,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简表);
2. 《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中文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中文报名表);
3. 《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英文报名表》(见附件3,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拼音+form);
4. 企业推荐信(中文版命名规则:姓名汉字+推荐信;英文版命名规则:姓名拼音+ recommendation);
5. 学员本人学历、工作经历、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汉字+文件名称);
6. 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需附情况说明、近期健康体检表及所在单位健康担保函。
联 系 人:郑 沛、艾 婧、樊颖晖
联系电话:010-82292050 82292038
传 真:010-82292059
网 址:www.chinasme.org.cn
电子信箱:training@sme.gov.cn
附件:1.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员报名简表
2.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中文报名表
3.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英文报名表
4.参训学员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