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
现将工信部《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4〕1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担保机构认真填报,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填报内容报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
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及各担保机构用户名及密码不变,仍按《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新经信企业〔2011〕29号)有关要求填报。
联 系 人:王莉 孙菡
联系电话:0991-4523449 4523436(传真)
附附件:工信部《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4〕12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